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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银行董事长郑志瑛涉嫌超期任职,风险敞口仍存在

贝多财经    ·  2024-03-12 19:28:17  ·  金融

对于一家企业而言,合法合规经营是底线,也是赖以生存的基础。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是如此。前不久,邯郸银行披露《邯郸银行合规经营公告》,称凡是未使用该行制式文本的所谓业务“凭据”,无论是否经由该行职工,无论是否在该行办公和营业场所办理,均属当事人个人行为,与该行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该行概不负责。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何甄别制式文本的真假,尤其是银行制式文本的所谓业务“凭据”,是个老大难的问题。此前,曾有多家银行发生员工自制凭证骗取客户资金的情况,更有银行员工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撤单,进而将客户资金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中。


据笔者了解,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3年公开的一则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指导”40名客户购买理财,通过预购成功后进行撤销理财产品或直接转账的方式,将客户资金转入其他账户。

根据民事判决书,该员工累计共挪用客户资金804.32万元。2021年1月29日,一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该员工被判处总刑期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同时,法院认为,农业银行华坪县支行作为储蓄管理机构,对其工作人员未尽到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资金被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作己用,违反了金融机构应当保障储蓄存款安全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该银行赔偿客户全部损失。不过,银行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对外承担了因工作人员故意造成的客户损失的本息。因此,该银行可以向被告追偿,该支行请求被告赔偿其赔付客户本息861.75万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回到邯郸银行身上,内控管理也是该行存在的一个风险点。2023年11月,因存在“虚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问题,邯郸银行被罚款50万元,时任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普惠金融部总经理的施晓东作为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早前,邯郸银行还曾触犯过“未按照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红线。对于此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邯郸市中心支局对邯郸银行责令改正、警告、罚款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邯郸银行还存在高管超期任职的情形,涉及该行董事长郑志瑛(曾用名“郑志英”)、行长刘刚等。据笔者了解,郑志瑛于2014年由邯郸银行行长调任为该行董事长,成为掌舵人。

公开资料显示,郑志瑛自2005年起便开始就职于邯郸市城市信用社,担任总经理,后任邯郸市商业银行银行行长、邯郸银行行长。2014年,邯郸银行原董事长李少波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董事长职务,郑志瑛被委任为董事长。

同年,邯郸银行启动上市计划,准备在新三板挂牌。2015年,郑志瑛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邯郸银行正在谋划上新三板,已经开始工作了半年”,并称“这个资本市场都想谋求,不是我们不想,而是不给我们机会……”

但截至目前,邯郸银行仍未在任何市场递交招股书或上市申请材料。另外,作为董事长的郑志瑛已经在该岗位“占据”十年之久。严格意义上来说,郑志瑛自2014年7月11日被原河北银监局批复核准邯郸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至今已满9年8个月,涉嫌超期任职。

而据2019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求抓好对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关键人员的履职回避工作,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除了邯郸银行董事长郑志瑛外,该行行长刘刚亦是如此。根据公开信息,刘刚于2016年12月30日被原河北银监局核准行长任职资格,后于2024年2月被免职,由张海红接任。此前,已有青岛农商行、广州农商行等银行高管因超期任职而发生调整。

更有甚者,个别银行曾因超期履职而被处罚。2022年1月,临汾银保监分局披露的信息显示,乡宁农商银行因存在“行长代为履职超期被处罚;2023年5月,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被罚款60万元,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高管超期代为履职”等。


根据有关规定,代为履职的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监管机构可以责令中资商业银行限期调整代为履职的人员,但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中资商业银行应当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正式任职。

过去数年,邯郸银行的业绩出现了一定的波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该行分别实现收入30.25亿元、26.20亿元、35.91亿元、35.32元和34.03亿元,收入整体处在上升趋势,但在2023年则有所下滑。


不仅如此,邯郸银行2023年的净利润为6.21亿元,同比下降58.51%。此前数据显示,该行于2019年实现9.43亿元的净利润,于2020年降至8.44亿元。2021年,邯郸银行的净利润规模回升至10.30亿元,并于2022年增至15.19亿元,2023年则同比“腰斩”。

截至2023年末,邯郸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24%,较2022年末的1.90%增加0.34个百分点,资产质量稍有恶化。而在此之前,该行的资产质量亦难言稳定,2019年末至2021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18%、1.90%和1.96%。


早前,大公国际资信出具的《邯郸银行主体与相关债项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披露,截至2022年末,邯郸银行不良贷款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关注类贷款规模增幅较大,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