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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起诉一医美机构侵权胜诉:请求赔偿60万,获赔5.5万元

贝多财经    ·   2021-02-20 10:23:57  ·   消费  ·  

近年来,医美不再陌生,广告也铺天盖地,更有不少机构假借明星代言作为宣传卖点,但也引来不少官司纠纷。

贝多财经发现,演员范冰冰起诉与商丘杜韩医疗美容门诊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于近日公开。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9176号,原告为范冰冰,被告为商丘杜韩医疗美容门诊部。

判决书显示,原告范冰冰称,被告杜韩医疗公司发布了标题为《范冰冰:18年来,微整形使我一直变美》《范冰冰:你微整和不整,就像精装房和毛坯房!》《范冰冰+李冰冰=秘??》等9篇商业性宣传文章。

范冰冰起诉一医美机构侵权胜诉:请求赔偿60万,获赔5.5万元


范冰冰认为,该公司擅用原告范冰冰肖像图片60张并附有宣传文字和企业介绍。此行为旨在利用范冰冰的姓名和肖像价值宣传其美容整形服务,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姓名权。

范冰冰进一步称,自己是演员,主演过多部影视作品,曾获得第27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第4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配角等荣誉,肖像和姓名具有一定程度的公众识别度,高于一般人具有的商业财产价值。

对此,范冰冰请求法院判令杜韩医疗公司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杜韩医疗公司则辩称,涉案文章是对明星的生活报道,是对公众人物的事实评价。

同时,杜韩医疗公司称,其所发布的文章均系转载的网络文章并非原创,且文章中不仅有范冰冰,还有赵薇、李冰冰、张柏芝等诸多女明星,转载照片均为公开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其次,涉案文章阅读、分享及点赞量小,传播范围小,未对范冰冰造成实质性损害;最后,有关范冰冰“逃税门”事件的新闻截图,证明其属于负面典型,公众形象差,其肖像不具有商业价值。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文章配图为含有范冰冰的剧照,肖像能够清晰识别,一般社会公众能够将其与范冰冰的相貌特征相联系。杜韩医疗公司发布内容意在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吸引潜在客户,具有盈利的目的。

因此,法院一审认定杜韩医美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权,应当承担停止损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不过,由于范冰冰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因侵权行为造成实际损失或杜韩医美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最终,法院裁判被告商丘杜韩医疗美容门诊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连续10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范冰冰经济损失5.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