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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佳生活服务、长城物业上市申请材料失效,后者曾系失信被执行人

贝多财经    ·  2021-12-17 00:05:12  ·  商业

12月16日,贝多财经从港交所披露易了解到,物管公司禹佳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禹佳生活服务”)、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物业”)在港交所递交的上市申请材料双双失效。

禹佳生活服务、长城物业上市申请材料失效,后者曾系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禹佳生活服务和长城物业的招股书均已经无法查看或下载。这意味着,禹佳生活服务和长城物业冲刺港交所上市宣告折戟。不过,招股书失效并不意味着上市失败,而是可以通过更新材料继续推进IPO进程。

禹佳生活服务、长城物业上市申请材料失效,后者曾系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的2020年12月,禹佳生活服务曾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并于2021年6月失效。而后,禹佳生活服务对媒体回应称,“香港联交所的上市申请文件时效为6个月,到期时会有技术性失效的情况,之后的进展请继续留意公开信息。”

据了解,禹佳生活服务分拆自禹洲集团。早前,禹洲集团曾公告称,待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后,禹洲集团预期将不会保留于禹佳生活服务已发行股本的任何权益,而禹佳生活服务将不再为禹洲集团的附属公司。

2021年6月16日,禹佳生活服务和长城物业两家物业管理公司在港交所公开递交招股书。其中,专注于海峡西岸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并继续在中国市场的四大重点区域确立市场地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禹佳生活服务分别为127个项目和28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商业运营服务,在管总建筑面积约为1760万平方米和80万平方米。截至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禹佳生活服务拥有137个在管项目,在管总建筑面积为1870万平方米。

财务方面,禹佳生活服务的收入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3.94亿元、5.44亿元和 6.3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6.9%;净利润分别为从3424万元、6533.8万元和8321.2万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5.9%。

值得关注的是,禹佳生活服务的业务极其依赖其母公司——禹洲集团。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禹洲集团及其关联方开发的物业分别占禹佳生物服务在管建筑面积的100.0%、100.0%和83.5%。

其中,禹洲集团及其关联方贡献的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分别占禹佳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总收入的100.0%、100.0%和94.9%。另据了解,禹佳生活服务还在2020年向其现有股东派付股息8670万元。这意味着,其股东已经提前“套现”近1亿元,超过其当期的净利润规模。

根据中指院按综合实力排名的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排行榜,禹佳生活服务在2021年排名第28位。相比之下,长城物业是国内最大的独立于开发商之外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为2021年中国十大物业管理公司中唯一一家独立物业管理公司。

中指院数据显示,按照在管建筑面积计算,2021年长城物业在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中排名第二。根据同一数据来源,在国内所有的独立物业管理公司中,按照在管建筑面积计算,长城物业排名第一。

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城物业拥有708个在管项目及855个合约管理项目,在管总建筑面积为1.146亿平方米,及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为1.528亿平方米,为大约300万名业主和住户提供服务。

财务方面,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长城物业的营收分别为24.03亿元、28.10亿元和30.35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7.0%、18.3%和21.0%。2021年第一季度,长城物业的营收为7.84亿元,同比2020年同期的6.93亿元增加13.13%。

禹佳生活服务、长城物业上市申请材料失效,后者曾系失信被执行人

长城物业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为长城物业的最大收入来源。2018年、2019年、2020年与2020年第一季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该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3%、78.1%、76.3%、77.7%及77.6%。

和禹佳生活服务不同的是,长城物业的客户主要包括地产开发商、业主、住户、租户、国有企业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长城物业的五大客户均为独立第三方,对应收入分别为2.16亿元、1.83亿元和1.59亿元,占比分别为9.0%、6.6%和5.2%。

根据招股书,长城物业在建立之初由A股上市公司中洲控股(000042.SZ,亦称“中洲资本”)全资拥有。经过多年变化,目前,长城物业的股份主要由公司多名执行董事拥有,中洲控股持有长城物业19.49%股份,碧桂园服务(HK:06098)持股15.28%。

值得一提的是,长城物业曾在2018年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该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

而在2021年11月,长城物业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11执9370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执行标的42802元(即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