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IPO

新恒汇将上市:实控人任志军大额负债,计划通过分红、卖股还钱

贝多财经    ·   2025-06-11 22:38:52  ·   IPO  ·  

来源|贝多财经

6月11日,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恒汇”,SZ:301678)启动申购,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上市,新恒汇的发行价为12.80元/股,发行数量为5988.8867万股,预计募资总额约7.67亿元,募资净额约6.82亿元。


据贝多财经了解,新恒汇于2022年6月申报材料,报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募资5.19亿元。其中,4.56亿元将用于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6266.1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2023年3月,新恒汇上会并顺利通过。其中,上市委现场重点关注了该公司的第一大客户问题、控制权稳定性问题、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问题等。关于,第一大客户问题,新恒汇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志军曾担任其第一大客户紫光同芯母公司紫光国微的副董事长、总裁。

2018年1月,任志军从紫光国微离职。对此,上市委现场要求新恒汇结合任志军的任职经历等,说明向紫光同芯销售智能卡模块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等。

关于控制权稳定性问题,虞仁荣、任志军为新恒汇的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2018年,任志军受让新恒汇股权的约1.16亿元来源于虞仁荣提供的借款,期限为5年。此外,该公司存在为虞仁荣、任志军拆借资金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对此,要求新恒汇结合偿债能力、还款付息情况等,说明虞仁荣提供借款的原因与合理性、任志军偿还大额债务的可行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安排,是否影响股份权属清晰,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据此前新恒汇回复函,此除重大事项决策外,虞仁荣未参与到发行人(即“新恒汇”)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也未曾到新恒汇办公场所进行日常办公。此外,虞仁荣未在发行人领取报酬。

考虑到客观因素限制,为有效整合资产,做大做强企业,在任志军牵头邀请虞仁荣共同投资收购新恒汇之时二人便达成一致意见,即任志军从紫光国微离职全职加入新恒汇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据介绍,任志军在收购完成后于2018年1月起入职新恒汇,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选举,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参与该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并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据招股书披露,为筹集收购新恒汇有限的股权转让款,新恒汇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志军以向虞仁荣借款方式筹集相关资金导致负有大额债务。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负债本金余额为1.16亿元,借款最晚还款日为2029年1月25日。

新恒汇方面称,经协商一致,该公司上市后,任志军计划利用分红款优先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并在符合规则及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部分发行人股份转让给虞仁荣以归还剩余借款本息,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大宗交易前一日股票收盘价格协商确定。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任志军直接和间接持有新恒汇股份34,688,638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48%(假设公司发行新股5988.8867万股)。经测算,任志军执行上述还款计划后,其持股比例预计将由14.48%下降至11.80%。

新恒汇在提示“实际控制人负有大额负债的风险”时表示,为满足债务清偿需求,任志军股票减持比例较高,且任志军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值受到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同时,新恒汇方面称,如发行人上市后股票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可能会导致任志军需要向虞仁荣转让更多股票来偿还债务,同时也存在还款计划无法有效执行的风险。这将对任志军的持股和实际控制人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而除了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任志军还拥有多种可处置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权投资等。新恒汇称,其可通过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保证偿债能力,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的能力。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新恒汇成立于2017年12月,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前身为淄博新恒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1.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任志军,主要股东包括虞仁荣、任志军等。


新恒汇设立初期,主要经营性资产来源于恒汇电子、凯胜电子。2017年,受山东淄博当地“担保圈”问题的影响,恒汇电子和凯胜电子(均为陈同胜实际控制)陷入债务危机,拟寻求通过重组的方式解决两家公司的经营困境。

最终,恒汇电子以部分经营性资产,陈同强和淄博志林堂以现金共同出资设立新恒汇,其中恒汇电子持有新恒汇90.29%股权,陈同强持有新恒汇5.83%股权,淄博志林堂持有新恒汇3.88%股权。新恒汇设立时,控股股东为恒汇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陈同胜。

2018年1月,投资人(包括虞仁荣、任志军、上海矽澎)以4.65亿元受让恒汇电子持有的新恒汇90.29%股权。转让完成后,恒汇电子不再持有新恒汇的股权。其中,恒汇电子所得股权转让款专项用于解决恒汇电子、凯胜电子的各项债务问题。

重组过程完成后,恒汇电子、凯胜电子的主要业务和资产全部转移至新恒汇,恒汇电子、凯胜电子已不从事生产经营性业务。同时,新恒汇的实际控制人由陈同胜变更为虞仁荣、任志军,陈同胜仅在新恒汇担任顾问一职,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虞仁荣、任志军为新恒汇的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虞仁荣直接持股31.41%,通过冯源绘芯间接持股0.53%,合计持股31.94%;任志军直接持股16.21%,通过共青城志林堂间接持股3.10%,合计持股19.31%。

目前,虞仁荣为新恒汇董事,任志军为该公司董事长。特别说明的是,虞仁荣也是A股上市公司韦尔股份(SH:603501)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韦尔股份的董事长。相比之下,任志军曾任紫光国微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等职务。

据招股书介绍,新恒汇是一家集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封装测试服务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企业。新恒汇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卡业务、蚀刻引线框架业务以及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新恒汇的营收分别约6.84亿元、7.67亿元和8.42亿元,净利润分别约1.11亿元、1.53亿元和1.86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1.04亿元、1.49亿元和1.73亿元。


同时,新恒汇预计其2025年的收入约为9.56亿元,较2024年的8.42亿元增长13.56%;预计净利润约为1.95亿元,同比增长5.10%;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86亿元,同比增长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