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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贝多财经    ·  2022-06-01 21:20:50  ·  健康

2022年5月31日,高视医疗(Gaush Meditech Ltd)再度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准备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据贝多财经了解,这已经是高视医疗第二次冲刺上市,此前的招股书已经“失效”。

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公开信息显示,高视医疗成立于1998年,专注于服务眼科医疗事业,目前已成为集科研、生产、销售、培训、技术服务全产业链一体化的平台型眼科医疗器械科技集团。2021年11月28日,高视医疗在港交所递表,但未能在6个月内通过聆讯或招股。

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此次递交上市申请材料,高视医疗补充披露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等信息。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高视医疗的营收分别为11.07亿元、9.62亿元和12.98亿元,年内利润(净利润)分别为-3802.6万元、9853.8万元、-1.92亿元。

而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高视医疗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经调整利润分别为1.35亿元、1.63亿元和2.09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视医疗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6.09亿元。

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贝多财经了解到,高视医疗在境内的主体为高视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包括北京高视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高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不过,高视医疗系公司并未持有“高视医疗”的同名商标。

此前,高视医疗的关联公司北京美德大光科技有限公司(原高视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曾申请“高视” 35类 广告销售商标,但在2018年被驳回。作为替代,北京高视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则注册了“高视”和“高视 GAUSH”等商标。

虽然标榜为“科技”公司,但高视医疗的专利布局略逊一筹。据智慧芽数据显示,北京高视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持有有效专利,但旗下深圳市高视耗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高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高视精密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则合计拥有13项专利申请信息。

而招股书显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高视医疗已在中国注册10项发明专利及16项实用专利。截至同日,该集团亦已在中国香港、欧盟及其他司法权区注册83项专利,并称“这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高视医疗的研发开支分别为265.9万元、313.9万元和2350.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0.3%和1.8%。高视医疗还称,亦聘请泰靓的创办人Bernardus Franciscus Maria Wanders作为其研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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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泰靓(Teleon)为高视医疗在海外收购的品牌,罗兰(Roland)亦是如此。其中,罗兰主要从事生产及开发电生理产品;泰靓主要从事制造人工晶体及其他眼科产品,按2020年收入计算,其人工晶体在欧盟市场排名第二。

自于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完成收购后,高视医疗的自有产品收入占销售产品收入的贡献由2019年的1.1%、2020年的3.0%上升至2021年的28.0%。同样的,其毛利率也由2019年的41.9%,分别增至2020年的45.3%以及2021年的46.9%。

据介绍,高视医疗旗下人工晶体及电生理产品已销往7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与多家全球领先的跨国高端眼科设备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开发了涵盖所有主要眼科诊断和手术设备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组合。

成立至今,高视医疗还获得了多轮融资,投资方包括奥博资本、华平投资等。招股书显示,高视医疗于2018年完成A轮融资并筹集约5000万美元,并于2021年获得1亿美元B轮融资。

本次上市前,奥博资本通过OrbiMed Asia持股12.83%,华平投资通过Cuprite Gem持股12.14%,德福资本(GL Capital)持股5.03%,弘晖资本(Highlight Capital)持股3.02%,瑞信(Credit Suisse)持股0.95%。

同时,高视医疗的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高铁塔通过GT HoldCo持股45.01%,高凡通过GF HoldCo持股4.70%,刘希东通过LXD HoldCo持股4.62%。其中,高铁塔及其控制的GT HoldCo为高视医疗的控股股东。

当前,高铁塔的姐/妹夫张建军为高视医疗的执行董事兼总裁,赵新礼为执行董事兼首席合规官;而高凡则为高铁塔的胞弟、高视医疗董事、总裁张建军的舅兄弟,曾任高视医疗的董事一职,于2019年11月被董事会决议罢免。

与之对应的是,高凡曾于有关诉讼中作证指其作为高视远望(曾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于2005年应被定罪人士的要求向一名第三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但,前董事及高视远望均无因该事件被任何司法机关检控。

招股书“失效”后,高视医疗再度递表,股东、前董事高凡曾涉诉


该事件发生后,高视医疗终止前董事(高凡)的该公司董事职务及于本集团的其他职务,并减持前董事于该公司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凡对高视医疗的持股比例为28.29%,而在上市前则降至4.70%,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