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多客
来源|贝多财经
2025年6月至7月,和谐健康保险连续收到两份来自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浙江分公司与温州中心支公司,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亦被同步处罚。

和谐健康保险密集收到监管罚单,说明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要求,加速完善合规内控体系。
在持续经营扩张的同时,和谐健康保险的对外信息披露状态也呈现出一定的不对称。自2017年以来,其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连续处于“暂缓披露”状态。
与此同时,尽管其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曾披露较为完整的新单规模保费与赔付数据,但在2024年发布的同类报告中,这两项指标却未见更新,形成前有披露、今未列示的状态。
一、两月两罚,从省分公司到地方分支
最近两个月,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谐健康保险”)相继因不同事项连续两次收到监管处罚,地域横跨省级与地市分支。
2025年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和谐健康保险浙江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处以35万元罚款。同时,时任银邮部经理冯某因履职过程中承担的相关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4万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在此前的6月5日,温州金融监管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中,和谐健康保险温州中心支公司因“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以15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张某亦因相应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保险公司在多层级、多渠道的运行模式中,面临着路径长、跨部门协同复杂等特点。倘若流程控制不严、数据口径不一,便有可能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产生偏差,最终反映至公司报送的报告、资料之中。
在和谐健康保险浙江分公司被罚案例中,《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和谐健康保险于2025年下半年连续两次受到监管行政处罚,凸显其合规管理亟待加强。如何在扩展业务规模与战略布局的同时,实现合规体系的有效闭环,是未来需要持续关注和优化的重点方向。
在行业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内部合规文化建设、流程的规范化,也将影响到一家保险公司运行的稳健程度。
二、偿付能力数据无更新,2017年可追溯记录显波动
2018年5月4日,和谐健康保险在官网发布《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公告》表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接管的公告》(保监公告〔2018〕5号),中国银保监会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接管。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暂停履行职责,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因故暂缓披露。待我公司恢复正常运转并经法定审议程序后,再进行披露。”

图源: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公告
2025年4月28日,和谐健康保险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的公告》显示,“因处于过渡期,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本着审慎原则,暂缓披露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特此公告”。

图源:和谐健康《关于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的公告》
目前,可追溯的和谐健康保险最新一份偿付能力季度报告,为其2017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报告数据显示,在该季度内,和谐健康保险三项关键指标均出现一定幅度波动。
其中,和谐健康保险的实际资本从期初的149.6亿元降至期末的125.1亿元;最低资本则从115.9亿元增至122.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期初的129.13%降至2017年第一季度的102.01%。此后至今,关于和谐健康保险的偿付能力数据未查询到公开披露。

图源: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
保险行业具有鲜明的资金运用复杂性等特征,常规情况下,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按时披露,不只承担了总结前一年度经营状态的功能,也为市场理解其资产负债匹配、资本调度安排及风险准备机制等提供全面呈现。
对于保险公司,年报与偿付能力报告的稳定披露,也有助于对外展示合规文化建设与公司资本实力等增量信息。在保险行业,保险公司每季度至少披露偿付能力数据,每年披露年报并接受评估评级,系行业核心合规要件。
三、新单、赔付未披露,2024社会责任报告现缺项
根据和谐健康保险在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其在2024年实现了多个经营维度的增长。
报告显示,和谐健康保险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753.25亿元,原保费收入为641.16亿元,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总额为4520.5亿元。对比和谐健康保险发布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数据,其当年营业收入为578.22亿元,原保费收入为460.50亿元;新单规模保费合计507.13亿元,其中趸交业务为232.61亿元,期交业务为274.52亿元;资产总额为4199.68亿元。

图源: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上述数据,构成了目前外部所能获取的和谐健康保险最新的关键信息。与此同时,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也披露了在客户服务方面的数据变化。2024年,和谐健康保险全年共收到投诉案件3645件,高于2023年披露的2709件。该数据从服务端呈现了客户反馈的数量变化,是理解和谐健康保险服务机制的辅助信息来源之一。

图源: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值得指出的是,和谐健康保险发布的《202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较为完整的赔付服务数据。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公司累计赔付金额为7.22亿元,较上年有所增长;理赔服务总人次为14233人次,其中通过线上自助方式完成的为6890人次。
分险种来看,长期护理险赔付金额为5.24亿元,重疾险为9438.94万元,医疗险为1.01亿元,意外险为558.95万元。这些数据为外部提供了对其赔付结构与理赔服务的基本了解。

图源: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然而,在2024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相关的理赔数据并未披露。包括全年赔付金额、理赔人次及各类险种的赔付结构均未出现在报告中。这一变化使得外部在对比分析其赔付结构、理赔服务变化等维度时,暂时缺乏直接的对照数据。
此外,和谐健康保险202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所列示的新单规模保费数据(包括趸交和期交构成)在2024年报告中也未有更新。由于这些数据并非财务报表中的固定披露项,而是以社会责任维度出现,其年度持续性披露并不具备强制约束,但对外部理解其保险主业发展结构及最新发展情况却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当前,和谐健康保险所披露的主要数据集中在营业收入、原保费收入与资产总额等维度,形成了关于业务发展数据的基本框架。而赔付相关数据以及保单结构类指标,其披露完整性则呈现出年度间的不一致情况。这类信息在两个年份同类报告中的出现或缺位,构成了和谐健康保险,在当前信息层次中较为明显的“空白地带”。
从信息组织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主动发布的非财务类报告,通常用于呈现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履责行为。在保险行业,这类报告常涵盖服务体系、理赔效率、客户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为外部了解企业运营状态提供辅助视角。尽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不等同于监管要求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或偿付能力报告,但其信息内容的连贯性、数据颗粒度及指标可对比性,依然构成市场认知中的重要观察窗口之一。
目前,和谐健康保险在报告中所呈现的数据,有助于体现其在经营层面的发展状况,但由于部分连续性信息在202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未予披露,使得外部在构建对其整体经营能力、服务结构及赔付体系的动态观察时,仍存在一定局限。特别是针对赔付金额、理赔方式变化及新业务结构变化的判断基础,在数据缺失的情形下受到一定影响。
在当前保险行业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财务数据之外所披露的运营信息,也正在成为各方观察其履约能力、客户响应能力与业务可持续性的重要补充。和谐健康保险的202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披露营业与财务数据的同时,理赔服务等相关数据和信息披露的“缺项”,或也为理解其全貌带来一定难度。
后续,如能进一步恢复包括年度信息报告、季度赔付能力报告等在内的各项报告的连续性披露,或将有助于外部对其经营状态形成更为完整的理解框架。与此同时,针对其于2025年6月-7月两个月受到监管两次处罚的事实,能否按照《国保险法》要求,加快强化和完善合规内控体系,也有利于和谐健康保险的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